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就是积极促进国党政机关领导人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依法执政。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七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七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七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七五普法是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通知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以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普法”“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如何进一步加强“七五”普法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怎么普才“靠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分组审议时纷纷发表观点。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是关键
在欧阳淞委员看来,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也是普法工作目前的一个短板。一些领导干部不时触碰法律底线,这同他们的思想意识有问题有关系,有的也同普法不到位、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有关系。因此,建议把普法工作落实到公务员招考、领导干部培训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各个环节之中,使领导干部真正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领导干部如果法治观念强,在工作中能够时刻做到尊法、依法办事,本身就是对法治很好的宣传,对普法就会有重要推动作用;反之,如果有领导干部不重视法治甚至不依法办事,那么对普法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而且级别越高,破坏性越大。”应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七五”普法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措施把领导干部的“普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
“现在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很注重学习,但是更多地注重学习时事、政治、政策,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很难说很重视、很深入,这就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卫留成委员认为,要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严格正确执法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把宪法和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党校行政管理学院培训课程。
全国人大代表刘群指出,真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核心是要让法律深入人心。“法律怎么深入人心?核心就是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作为法律的维护者,老百姓有需求的事情,只要法律允许的坚决办、加快办,法律不允许的事就不能办。”
“从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在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中普法宣传属于慢工程、软指标,检查考核不仅缺乏量化标准和硬性约束,而且有部门基本处于被动参与普法的现象。对此建议,在推进‘七五’普法过程中,严格‘谁执法、谁负责’原则,在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部分‘关键少数人’加强法治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普法考核评价机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增强普法考核评价的可操作性。”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强化普法考核评价制度。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草案第五条明确,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课教材体系,在中、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增强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做法极为重要,提出的建议涵盖了从幼儿园到高等院校的各个阶段。
“3至6岁是孩子性格的形成期,像‘潮湿的水泥’一样有很强的可塑性,这一阶段后‘水泥’慢慢凝固,孩子的基本性格慢慢固定下来,再想要有大的、彻底的改变是比较难的。幼儿园的孩子们可能不能像大人一样学习法律,但是守法的意识应该从幼儿园开始培养。”全国人大代表梁玉华形象地描述出儿童时期普法的重要性,并建议在第五条增加在幼儿园时期的法治宣传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刘蕾特意提及了频发的校园暴力问题,认为应该在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上下大功夫,侧重青少年在课堂上的法治教育,青少年实用性法治教育与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案件相关的法律,都应该设为重点。
将草案第五条内容中的“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修改为“在中小学设立专门法治知识课程”。“为什么要提专门法治知识课程?目前,我们看到有的学校往往用思想道德课等代替法治知识课,这在一些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利于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
中小学里最重要的是普及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条款,比如反家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建议将“增强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改为“增加高等学校学生的法治必修课程”。
法治宣传教育须加大创新力度
草案第八条明确,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看来,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可以用任重道远来形容。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还要加大,措施还要加强。
草案中“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的规定得到了委员们的认可。
谈到青少年普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认为,如何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非常关键,青少年都爱上网,他们的习惯和成人不太一样,成人看的节目他们几乎不看,还按照成人的那些渠道、方式做,效果会不理想。对“七五”普法来说,挑战很大,法律供给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程度都提高了,普法工作需要与时俱进,需要共同努力。
“多年来,由于导向、认识、投入、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普法还局限于搭台子、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简单、载体不多。建议围绕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普法形式创新力度,结合地域特色和群体特点,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综合运用传统媒介、新型媒体、现场宣传、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推动普法形式创新。
草案第八条指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这种案例宣传的方法,在审议中也多次被委员们提及。
“在电视、媒体等各个方面,通过大量案例进行宣传,引导大家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不合法,什么是有罪,什么是无罪,什么是公正,什么是不公正。它所起的作用比办学习班、给中小学生上课效果要好。”全国人大代表周建军建议,在普法教育中加强案例宣传作用。
要运用好案例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最忌讳理论化、概念化和条文说教,而效果最好的是直观、形象、鲜活,所以案例宣传是目前宣传教育中最佳的,效果最好的。以案说法,具体形象,人们一看就明白犯了什么法,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个教育是很直接的。每部法律都有许多富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公、检、法部门应把这些案例作为教材,进行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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