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福建省高院召开福建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女子长期强迫女儿乞讨并殴打被判虐待罪,法院撤销其监护资格。
案例中介绍,2011年8月29日,白某花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产下小丽,之后便独自带着她一同生活。在小丽还不满一周岁时,白某花就经常带着她到鼓浪屿乞讨。白某花长期强迫小丽乞讨,且不保证其饮食,还多次置小丽走失而不顾,并狠心地对其进行殴打。
2019年4月4日,白某花因殴打小丽涉嫌虐待罪被提起公诉。2019年6月14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判决白某花犯虐待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小丽的生父不明,且其外祖母已经去世,而外祖父因患有老年痴呆住在养老院,生活无法自理。小丽没有其他成年的兄弟姐妹,因而由金安社区居委会委托厦门市社会福利院照料。金安社区居委会向法院申请撤销白某花监护人资格。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白某花作为小丽监护人,对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监护职责,但白某花对小丽实施的虐待罪行已严重损害小丽身心健康,故其不再适合再担任小丽的监护人。金安社区居委会申请撤销白某花的监护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准许。因小丽无其他适宜担任监护人的近亲属,金安社区居委会作为小丽住所地的基层社会组织,具有监护能力及监护资格。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白某花的监护人资格,指定金安社区居委会作为小丽的监护人。
除了发布的以上案例,社会生活中还有很多其它类似的情形案例发生,一个7岁女孩,在父母离异后随妈妈生活,却因被母亲虐待向法官求助!
女孩说:“法官能不能救救我,让我到爸爸奶奶那里去……(妈妈)让我一个人在厨房睡觉,直接垫个垫子,没让我睡过床。还让我剥豆,剥得手指甲痛,还有饿我一天……”
据报道,2015年,女孩的父母离婚,双方因女孩的抚养权问题多次发生争议。2018年,女孩的母亲说,自己现任丈夫是外籍华裔,经济条件很好,以后会带女孩出国读书。考虑到家境一般,女孩的父亲同意让孩子随母亲生活。可谁知,那个所谓的外籍华裔和女孩的母亲都没有正常工作,全家靠低保生活。更可恨的是,女孩还遭受着母亲的虐待,这以后长大了谁知道会不会留下心理创伤?好在女孩的父亲看出端倪,发现女方的劣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女孩的抚养权。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改判女孩随父亲生活。
此外,离婚后如果发现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孩子、对小孩实施家暴,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
一、协议变更or诉讼变更
首先,要看父母双方能否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而且变更后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
所需材料: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需提供调解书或判决书);
(2)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
(3)非婚生子女的,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
(4)草拟好的抚养权变更协议文本。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变更子女抚养权问题,可向法院起诉来解决争议。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已满8周岁的子女,愿随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起诉变更抚养权怎么走流程?
——准备哪些材料?
(1)变更抚养权起诉状
(2)身份证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
(4)小孩出生证明的复印件
(5)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材料:
①对方有长期不良嗜好或者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证明;
②对方收入及工作变动的证明,可由对方工作单位出具;
③对方对外举债的证明,可请求对方的债权人出具;
④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可由医学鉴定部门出具;
⑤除此之外,还要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如自己的工资单等收入证明。
——怎么走流程?
(1)一般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其他证据证明材料,法院需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法院决定立案后,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由被告提出答辩状。
(3)若无其他状况,法院安排时间进行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云顶集团官网认为: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善待青少年儿童也是善待自己,父母不管离婚与否,对未成年子女均有教育、抚养,保护的义务。除此之外,大力宣传和加重对此类违青少年权益保护法规的处罚,才会提升对青少年儿童的保护,学校、家庭、社会都要参与行动起来,给青少年儿童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