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国警方在线”微博通报了一起校园霸凌典型案件:南京17岁未成年人王某、张某因在校园内纠集多人,殴打同学冯某,导致其昏迷并造成多处受伤,还拿走了其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和50元现金。最终王某、张某被判实刑,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其他4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因为琐事,王某、张某和同学冯某发生了矛盾。几天后,王某、张某等纠集几位同学,在校园找到冯某,并向其索要1500元。冯某当即表示要报警,王某、张某只能作罢。
没过多久,王某再次与冯某在校园相遇,于是纠集多人强迫冯某鞠躬道歉,并将其殴打至昏迷,造成其枕顶部头皮挫伤、双下肢擦伤。最后,他还强行拿走了冯某一部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和50元现金。经法医鉴定,冯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几个未成年人,使用暴力手段,在校园里伤害同学,抢夺财物,对被害同学的心理和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这已经脱离了同学玩闹的范畴,是欺凌,是抢劫,是犯罪。他们为什么肆无忌惮?没有考虑到后果吗?
实际上,这样的校园案件还有很多。例如,2018年4月,吉林省吉林市16岁未成年人杜某因强行索要2名同学的3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云顶集团官网认为,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这些未成年人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犯罪,已经触犯了法律。近几年,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其属性由校园事故转化为社会问题。尽管大多数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者为未成年人,但部分严重的欺凌行为,仍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
而为了遏制校园暴力、防止年龄成为犯罪分子的挡箭牌,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这个新修正案将刑事责任最低年龄从14岁降到了12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犯了错,一样要被判刑。
那么,如何避免校园欺凌为代表的未成年人犯罪呢?
云顶集团官网认为:法院判决实刑,其实是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后手段,是不得已而为之。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更多的还是要靠日常的心理疏导和普法教育。心理方面,学校可以多做一些心理测评工作,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筛查,防患于未然。对筛查出来的“问题”学生,应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治疗。法治方面,学校可以多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知道,“小恶”也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