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所中小学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派出机关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这是教育部近日出台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的要求。
从教育部2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教育部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中央政法委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制定出台《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说,多年来,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成为教育管理的“助推器”,在增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实践中也存在法治副校长配备不均衡、履职尽责能力不平衡,人员流动大、难以及时补充等问题。
《办法》共20条,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
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看来,《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全国统一的法治副校长制度的确立,将有效推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更好地发挥作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明确规定
对于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国家一直高度重视。
早在2002年10月,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提出,要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
2003年11月,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职责、选聘和管理等进一步作出规定。
2010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有“继续推动和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建设,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的要求。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调要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
2021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再次明确把青少年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强调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
法治副校长也被写入了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将其确定为法定制度。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治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并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
教育部发布的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看来,制定《办法》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
法治副校长由公检法司推荐委派
不少人对法治副校长的概念还相对模糊。《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适用范围是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专门学校。
从当前各地实践情况来看,法治副校长多来自于公检法系统。
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二级巡视员江继海介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97件,已有2328家法院的13801名法官担任15332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有效维护了校园和谐稳定,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最高检鼓励、支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主动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授法治课。”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介绍说,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有近4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四级检察院共有15606名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3205名,实现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公安部也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副校长相关工作。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经济文化保卫处处长廖崎说,公安部近年来专门成立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持续多年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已选派30余万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秀公安民警兼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助力维护校园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法治副校长应参与校园欺凌防治
提起校园安全问题,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就是校园欺凌,一件件令人痛心的校园欺凌案件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
为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于去年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规范中都对防治校园欺凌作出专门规定。
记者注意到,《办法》同样提及防治校园欺凌的内容。《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要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校园欺凌的防治,是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问题。法治副校长的力量加入后,会使中小学防治校园欺凌的防范体系更加坚实有力。”在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看来,法治副校长防治校园欺凌可从多方面发挥作用。
王大泉说,首先是普法教育,要给学生讲解如何防治校园欺凌。还可以督促和指导学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同时,法治副校长可以在学校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发现校园欺凌的隐患,防患于未然。此外,法治副校长还可以发挥法治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参与学校欺凌认定委员会等专门机构,更好地认定什么是校园欺凌。对于那些实施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法治副校长可以对他们进行训导和专门的普法教育,起到教育和矫治的作用。
防治校园欺凌只是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之一,《办法》将法治副校长职责拓展为六个方面,包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教育,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
“此前个别地方还存在把法治副校长作为‘摆设’,主要职责就是到学校给学生上法治课的情况。”熊丙奇认为,《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进一步明晰法治副校长的职责。
邓传淮也指出,明确职责既能为法治副校长更好履职提供依据,也有利于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能力、健全学校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调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性
《办法》规定了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要开展法治教育。
近年来,公安机关已选派30余万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公安民警兼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图为安徽省泾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潘涯磊 摄
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副局长刘汉银说,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作用,要结合法治副校长的特点,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做文章。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刘汉银说,一是择优选择法治副校长,也就是将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法治实践经历,同时又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人员纳入法治副校长的人才库,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作队伍;二是着力提高能力和水平,将通过专业培训、业务交流、经验推广等多种方式,助力法治副校长丰富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开展法治教育的能力和素养;三是加大激励力度,在落实普法规划、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将法治副校长工作予以统筹考虑,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刘汉银介绍说,对法治教育工作成效突出的法治副校长及其派出单位,在全国或者地方普法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鼓励,充分调动广大法治副校长和派出单位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为激励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办法》规定,派出机关要为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工作量,明确为考核内容。
“下一步要推动将法治副校长培训纳入‘国培计划’,鼓励各地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有力保障。”邓传淮表示,要切实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为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法治副校长要真正嵌入学校,从校园到教师到学生法治成长的链条中来。”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陈苗苗认为,这会包含更多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实践性,也会涉及更多的培训工作,儿童学、教师教育学、家庭教育学等学科都需要在培训课程内容设置上有所体现。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