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未成年人暴力致人死亡真的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来看刚发生的一起校园暴力致人死亡的事件。
江苏南通一名15岁的男生遭14岁男生殴打致死的事情,引发关注。这名初三男生为了保护一个初一男生不受校园暴力侵害,遭到施暴者的记恨,喊来社会大哥将他活活打死。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也是很快引起热议。
江苏南通发生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事件,一名15岁的男生被侵害后,葛女士一直在武汉做生意,儿子盛某也跟在身边上学,成绩很好。因为要参加中考,初三的盛某于去年9月便转学到南通就读。
今年5月7日,盛某被两名男生殴打致脑死亡,并于5月9日抢救无效去世,宝贝乖儿子离开后,葛女士每天都生活在悲痛之中,而整个事发过程让人十分痛心。
当天下午6点,14岁的范某因为和盛某之间有些矛盾,就找来19岁的蔡某对其进行殴打。而矛盾的原因,是盛某制止了校园暴力,保护了一名初一男生不被范某殴打。
原来,范某原本要殴打一名初一的男生,受害者盛某发现之后进行了制止。消息传开之后,盛某遭到范某的记恨,放话要打他。
当天范某找来了自己在社会上认的大哥蔡某,并且在QQ上对盛某进行威胁。盛某当天没敢去学校,可是范某用计谋将盛某引到一个偏僻的地方,一个抱住他,一个对他往死里打,硬生生被打成脑死亡。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范某虽然属于未成年人,但是已满14周岁,故意致人重伤需要负刑事责任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学生是自我防护能力相对弱势的群体,要做到规避校园暴力的出现,还需多方密织防护网。
除此之外,校园欺凌事件屡禁不止,也需要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心理不够成熟,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渴望得到别人认同。学校也应适时介入,做好情感引导,避免因为情绪问题产生偏激行为。同时,社会也应定期开展公益性活动,鼓励在校学生参与其中,让他们感受到的社会的善意。
与学生的积极互动,不断地启发和引导,让学生知法、懂法、学法、守法,使法治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入生活,让学生在法律的呵护下健康成长。